关于调整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通知
监医委 科教〔2025〕1号
关于调整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通知
各科室:
为了更好地指导药物(注册)临床试验、医疗器械(注册)临床试验,非注册类临床试验、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等试验项目伦理审查,规范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工作,更进一步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者权益,论证我院临床试验伦理问题,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,我院决定对监利市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作相应调整。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主任 委员:游经宏 副院长、副主任医师
副主任委员:吴 波 医务科科长、副主任医师
徐 丹 药学部、主管药师
委 员:胡 瑾 神经内科一病区主任、副主任医师
黄祖益 心血管内科二病区主任、副主任医师
章 永 肾病与风湿免疫科主任、主治医师
熊义文 泌尿外科副主任、副主任医师
周岳琴 内分泌科主任助理、副主任医师
陈 风 药学部主任、副主任技师
宋浩飞 骨一科主任助理、主治医师
阳华英 新生儿科、副主任医师
蓝咏帆 法律顾问、律师
杨 丽 社会人员、生物老师
秘 书:陈晴汝 科教科、初级药师
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及会议反馈意见之后续处理。
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
2025年11月5日